关于佛教(2/2):“上帝观”
属性: 佛教的“上帝”观。
- 由 Aisha Stacey (?2015 IslamReligion.com)
- 发布时间 17 Aug 2015
- 最后修改时间 17 Aug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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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1]的最终目的是打破轮回的限制,实现涅槃的愿望。涅槃是一种超自然的状态,没有欲望或个人意识。但佛教对涅槃没有明确的定义,所以“佛陀”这个概念值得研究。佛陀一般指佛教的创始人乔达摩·悉达多,然而,无论是谁,只要达到涅槃的状态,他就成了佛。
在多大数宗教中,一个关键是存在超自然的神,或换句话说,就是有创造万物的上帝。但在佛教中,信仰的关键是沉思,佛教认为走向自由的道路——摆脱痛苦人生的道路——就是沉思。佛教徒并不相信有创造者或独一的上帝。实际上,佛教不接受这个概念,认为信仰上帝是人类恐惧和胆小的表现。根据佛教的观点,人类本身编造了上帝的概念,为的就是人类自身在这个世界上感到恐惧、面对敌意时,从上帝那里得到慰藉。
古代人类生活在野兽的威胁或电闪雷鸣的环境中,他们感到恐惧。所以佛教徒相信上帝概念的诞生就源于恐惧,他们还认为没有证据表明或研究证明上帝存在。人类要过上幸福的日子,根本不需要上帝。因此,佛教徒说,没有神或上帝,数以百万计的人还是过着幸福的日子。与此相反,穆斯林坚持相信,如果不顺从真主的意志,人类绝没有幸福可言。伊斯兰认为,完全彻底地信仰真主,就会克服恐惧和烦忧。
虽然佛教不承认万能的上帝,信仰小乘佛教的佛教徒崇拜菩萨。菩萨是半神的人,他们到达了涅槃的境地,但生活在世界上救赎凡人。小乘佛教在印度之外的地区盛行,就依赖于这些实现所谓涅槃的佛陀的极力推助(任何人都可以实现涅槃的愿望)。当然,这无法与认主独一的伊斯兰相比较。在某些佛教的经典中佛陀(悉达多)批驳了神是独一的观点,指出要顺从业力的法度。
业力这一概念在佛陀(悉达多)出生之前已经存在,但佛陀对此作了定义与解释。简而言之,业力法这样解释人们之间存在的不平等现象。根据佛教的观点,人们之间之所以产生不平等,根本原因在于我们人类自身过去的行为与现在的所作所为,我们自身要为自己的幸福或不幸负责任。进入天堂还是进入火狱,完全在于我们自身的努力,我们自身就是自己命运的缔造者。佛教告诉我们,没有固定的一成不变的事,改变是可能的。行动就有结果。这个概念可以与基督教的播种收获观或《古兰经》的这节经文比较:
“如果你们行善,那末,你们是为自己而行善,如果你们作恶,那末,你们是为自己而作恶。”(《古兰经》17:7)
与佛教信仰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伊斯兰强调,世界上有独一的真主存在。真主拥有创造、养育宇宙的权力,是至仁至慈的主宰。他是独一的,任何人或物不能与他比肩。根据一些佛教网站或书籍的介绍,佛教不相信上帝的存在。它强调实现涅槃,根本不需要这样的信仰。佛教不是无神论,但可以说是一个泛神论的宗教。在亚洲人们经常看到信徒向代表佛陀的人物或偶像祈祷或供奉,看到这种现象你不感到惊讶吗?
但一个佛教徒向佛献花或供奉食物,表明他对佛陀的尊敬,为此他给神庙或和尚献上鲜花和香火。当一名佛教徒在神像前叩头,表明他承认佛陀,到达了涅槃的境地。而与此相反,穆斯林不崇拜任何形象,当穆斯林的前额触地时,表明他顺从独一的真主,真主没有任何伙伴、子嗣、或媒介。
公元前五世纪,悉达多实现所谓的涅槃后,佛陀和他的追随者在全印度宣传佛教。佛教以不同的形式,传播到全印度、斯里兰卡、东南亚、中国、朝鲜、日本、西藏、尼泊尔和蒙古,而现在佛教开始在西方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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