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罪论(1/2)

评论:
字体大小:
A- A A+

属性: 人类犯罪是由于阿丹所犯罪行导致的吗?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关于原罪、忏悔、牺牲等观念的比较。

  • M. Abdulsalam (© 2010 IslamReligion.com)
  • 发布时间 06 Sep 2010
  • 最后修改时间 06 Sep 2010
  • 打印: 544
  • 查看: 25,209 (日均: 5)
  • 评论: 暂无
  • 评论人: 0
  • 已发送: 0
  • 评论时间: 0
最好

“各人犯罪,自己负责。一个负罪的人,不负别人的罪。”(《古兰经》6:164)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者的都为本身的罪。”(《旧约·申命记》24:16)

The_Original_Sin_(part_1_of_2)_001.jpg没有人能拒绝以上经文所表述的内容。第一段选自《古兰经》,第二段选自《圣经》。这两段经文表达了相同的意义,那就是公正的真主不会因为他人的罪行而惩罚另一个人。

基督教发誓说:真主造化人类就是为了让人类居住在乐园。当时人祖阿丹吃了禁果,真主用死亡和逐出乐园来惩罚了他。他们进一步认为,阿丹的子孙从阿丹那里继承了死亡,同时也继承了他所犯下的罪行,认为这是人类心灵上与生俱来的的污点,除非人类自己做出重大牺牲、或真主饶恕人类,人类的罪行方才可以消除。为人类做出这一牺牲的,不是别人,正是上帝的化身、上帝之“子”耶稣,他为了替人类赎原罪而牺牲了自己。因此,基督教认为,人类因为祖先所犯下的罪行而统统要进入火狱之中,人类永无洁净自身、脱离罪过的机会,如果上帝的化身——耶稣没有以牺牲自己为代价,为阿丹和其子孙赎罪的话。所以,基督教要求信徒必须相信这一点。他们用洗礼的仪式表示自己“重生”到这个世界上,表明摆脱了阿丹所犯的罪行。所以我们看到,原罪理论的形成源于基督教的这种信仰,源于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基督,基督之所以这样惨死,就是为了拯救火狱的人,基督救世的观念就这样产生了。这是基督的使命。

但原罪论却使我们产生了这样的疑问:人类有罪就是因为阿丹吃了禁果,犯了不该犯的罪行之原因吗?我们人类必须要为阿丹的罪行负责任,还要为此罪忏悔?人类又该怎样忏悔?那些没有忏悔的人的命运会是怎样的呢?

但伊斯兰的观点是:谁犯罪,谁受罚,罪孽没有遗传性,没有代代相传之说,惩罚没有扩展性,没有株连九族之说。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在今世的所作所为负责。所以,《古兰经》提到了阿丹所犯的罪行,提到了他是如何被逐出乐园的,但他的子孙无需为祖先所犯的罪过承担任何责任。耶稣以前的任何先知从来没有宣传过这种观念,也没有在这种观念上建立任何宗教仪式或宗教信仰。与此相反,凡是相信真主独一、服从真主命令的人,都能从火狱中得救,都能进入永久的乐园。这是所有先知一脉相承的宣传和信仰。我们的先知穆罕默德(愿真主赐福于他)也是这样宣教的。

真主是至恕的、至慈的

至于阿丹的犯罪,《古兰经》告诉我们,阿丹已经为自己的罪过向真主做了忏悔。《古兰经》中,真主叙述了他的悔罪,也告诉我们真主已经接受了他的悔罪,他也奉到了发自真主的话语:

“然后,阿丹奉到从主降示的几件诫命,主就恕宥了他。主确是至宥的,确是至慈的。”(《古兰经》2:37)

真主接受了阿丹的忏悔,阿丹从他所犯的罪过上已经得到了纯洁。真主在《古兰经》里反复阐述了他的仁慈与宽恕。而且真主的许多尊名就是从“仁慈”与“宽恕”的词根上派生出来的,比如:至恕的、至慈的、至赦的、接受忏悔的等等。这些尊名同时也是真主的属性,都强调真主是仁慈的、饶恕仆人罪过的。真主甚至对那些罪恶滔天、对真主恩惠已经绝望了的人说:

“(你说:)‘我的过分自害的众仆呀!你们对真主的恩惠不要绝望,真主必定赦宥一切罪过,他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古兰经》39:53)

人,难免犯罪,但人犯了罪以后,必须做的事就是从内心深处做真诚的忏悔,这样,他们就会发现真主是至慈的。阿丹确已违抗了真主的命令,但他做了发自的忏悔,因此,真主饶恕了他,消除了他的罪过。先知穆罕默德说:

“的确,人如果犯了罪,一个黑点就出现在他的心上。当他忏悔,决心不再重犯,同时为所犯的罪过祈求真主饶恕时,他心上的黑点就消失,心又变得纯洁;而如果他不思悔改,一犯再犯,他心上的黑点就不断扩大,直至心被黑点吞噬……”(《伊本·马哲圣训集》)

即使我们说阿丹没有忏悔,那块污点也不可能传到下一代人身上。因此我们看到,为了得到真主的原谅,我们不需要做任何身体方面的牺牲,任何人所犯的罪过都不会大过真主的恩惠。先知穆罕默德传自真主的一段“古杜斯”圣训中说:

“阿丹的子孙啊,只要你们向我呼唤、向我请求,我就会饶恕你们的所作所为,我不会介意你们的做为的。阿丹的子孙啊,即使你们的罪过充满天地,如果你们祈求我的原谅,我就会饶恕你们。阿丹的子孙啊,即使你们带着充满天地的罪过来见我,只要你们没有举伴我,我就给你们同样大小的宽恕。”(《提尔密济圣训集》)

真主在《古兰经》里谈到关于牺牲的问题的时候,强调奉献牺牲最重要的是人的举意,而不是牺牲本身。

“它们的肉和血,都不能达到真主,但你们的虔诚,能达到他。”(《古兰经》22:37)

假如我们把这段经文应用于原罪问题来解释,我们说为了饶恕全人类,真主让自己的化身作为献祭牺牲了自己。由此,我们看到,即使阿丹没有为自己的罪行进行忏悔,真主也会因为“他自己的献牲”而原谅他及全人类。问题是:如果真主不做出这样牺牲,就不能原谅人类所犯的罪行吗?

在《圣经》中也提到了这样的问题:

“耶和华说:你们所献的许多祭物与我何益呢?公绵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经够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悦。你们来朝见我,谁向你们讨这些,使你们践踏我的院宇呢?你们 不要再献虚浮的供物。香品是我所憎恶的;月朔和安息日,并宣召的大会,也是我所憎恶的;作罪孽,又守严肃会,我也不能容忍。你们的月朔和节期,我心里恨恶,我都以为麻烦;我担当,便不耐烦。你们举手祷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你们的手都满了杀人的血。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寻求公平,解救受欺压的;给孤儿伸冤,为寡妇辨屈。耶和华说:你们来,我们彼此辩论。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以赛亚书》1:11-18)

最好

文章的部分内容

查看全文

添加评论

  • 不对外公开

  • 您的评论在24小时内审核后发布。

    标有星号(*) 为必填选项。

同类中的其它文章

查看最多

日常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编辑精选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列表内容

您的上次访问
此列表当前为空。
按时间列表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最受欢迎的

等级最高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发送最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打印最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评论最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阅读 更多。。。)

您的收藏夹

您的收藏夹已空。 您可以用编辑工具条添加文章至此列表。

您的查看历史

'清空您的历史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