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地位的提升(1/5) :世界观
- 由 Ali Al-Timimi
- 发布时间 31 Oct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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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确实提高了女性的地位。此话貌似讽刺,实为真相,因为西方长期流行的观点认为伊斯兰不但没有提高女性地位,反而压迫和抑制了女性的自由。关于女性的地位,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两种世界观,两者在个人层面和社会层面都是互相对立的。
第一种世界观是西方自由主义世界观,据说它来自犹太—基督教传统,在宗教改革之后得以深化,后来渗透到世俗主义观念中,是启蒙运动时期开始出现的世界观。
第二种是伊斯兰世界观,它的基础和观念源自安拉降示给先知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以下简称穆圣)的启示。支持和宣扬此世界观的人认为,它亘古不变,其中正性与可行性适用于任何时代,任何地域和任何种族。
西方自由主义世界观,是世俗主义世界观,它的支持者认为他们的世界观、思想、文化和文明,对人类是最好的。美籍日裔学者弗朗西斯·福山在《历史的终结》一书中提出,人类将以自由主义世俗观念终结,不会再出现新的观念。但他又表示,伊斯兰世界不会采纳这种世界观,那里将会有一个与之相矛盾的世界观存在。
简短介绍之后,我们切入今天的话题,谈谈两种世界观争论的主题——女性。女性的身份和地位怎样,两者如何看待,真的是一个尊重,另一个压迫吗?
西方观点普遍认为,只有西方才懂得尊重女性,与伊斯兰世界一直遭受压迫的姐妹们相比,西方女性越来越有权利和地位。穆斯林驳斥说,事实表明,伊斯兰制度为男女提供了真正的自由,西方的男女被并不存在的所谓自由观长期蒙骗。
在西方,伊斯兰的妇女观并没有被正确地理解。事实上,它需要被理解,需要从哲学或意识形态的角度来理解,那样才是重要的和具有意义的,因为它是一个神学概念。
首先,让我们回顾西方传统如何理解女性的,之后比照并探讨这些观点。我们知道,古希腊传统早在先知耶稣时代就早已存在,西方传统自视古希腊传统的衣钵传人,西方许多理想化传统,很大程度上来自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早期希腊哲学家的作品。
那他们如何看待女性呢?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又是如何看待女性呢?回顾他们的作品发现,他们对女性藐视的文字简直不堪入目。亚里士多德认为女性不是完整的人,她们的天性也不完整。因此,女性是残缺不全的,是被人藐视和不被信任的。许多著作表明,在古希腊社会的众多方面,除了少数贵族女性外,自由女性的地位几乎与动物和奴隶相对等。
这一观念后来被引入天主教会早期传统。托马斯·阿奎那在其作品中提到,女性是恶魔的渊薮。关于阿丹和哈娃的争议,也存在于阿奎那的早期希腊观点中:女性是男性堕落的源头,是恶魔的陷阱,应时刻警惕、防备、厌恶和鄙视,就是因为她们,人类才会出现首次堕落。因此,女性是万恶之源。中世纪天主教神父的大量作品中充斥着这种思想,从多方面提到这个问题。不过,在新教改革之后,欧洲决定脱离天主教会的枷锁与束缚。启蒙运动时期的观念促使他们相信,他们要从这些观念中解放出来。当时存在着许多观念,有些观念是科学上的,比如日心说,而不是地心说;有些观念是神学上的,比如马丁·路德的著作;有些观念是社会学上的,比如女性地位。然而,启蒙运动时期的作家依旧坚持女性是不完整的人。卢梭、伏尔泰等法国启蒙思想家,视女性为负担,需要被抛弃。卢梭的小说体教育名著《爱弥儿》提出了针对女性的不同教育模式。在教育方面,提出不同教育模式是好的,但理由却是女性不具备男性的理解力!
女性地位的提高(2/5): 两个极端
- 由 Ali Al-Timimi
- 发布时间 31 Oct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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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就是西方继承的传统,直到1800年前后出现的作品中,人们才开始呼吁改变这些传统观念。这些作品可以说是女权运动的起源,其中较早的一部作品为1792年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所著《女权辩护》。随后,女性开始慢慢有了一些权利。18世纪之前女性甚至还没有财产权,不可能像男性那样处理个人财产。众所周知,欧美允许女性拥有财产权的法案,是在18世纪最后几年才开始有的。
欧洲工业革命影响巨大,其一就是推动了女权运动的发展。工业革命前,许多国家尤其是英格兰的女性,她们被迫在煤矿等工地超负荷劳作,但与男性劳工同工不同酬。因此,提出同工同酬的那些人,正是女权运动的号召者。
西方传统在二十世纪基本上已支离破碎了。二战后,随着后来女权运动的出现,女性性解放也变得合法化,人们开始质疑固有的社会道德传统,逾越道德底线,呼吁男女性自由。它认为许多问题的出现,根本原因就是婚姻制度和传统的家庭观念造成的,这些传统必须得打破,作家对此的相关著作颇丰。
最终在1990年以后,西方流行讨论性别而不是性特征,《极端的时代》便是应景之作。该书崇尚一种观念:男女无区别,性别是环境的产物。教育和环境的改变,男女角色随之改变,这种现象已经存在。因此,我们发现,西方2500年的传统,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从否认女性人性到无男女性差别。当然,我们不可能用几分钟的时间去评价西方的2500年,这些只是对其世界观及相关概念做简要的介绍而已。
接下来,我们详细探讨伊斯兰的妇女观。伊斯兰是如何看待女性的呢?首先我们应该了解,穆斯林不会像古希腊哲学家或法国大革命作家那样,大谈特谈概念、观念和信仰,只有理论没有实践。穆斯林对自己的信仰知信行诚,因为那是安拉的神圣启示,它的真理和精准是不容怀疑的。安拉至知他的被造物,他创造了人类,他是至睿的、全知的主,他知道什么对人类是最好的。因此,穆斯林以神圣启示为基准,执行表达信仰的法律并以此指导生活。
我们不谈律法条文,因为它不在本主题范围之内,我乐意在演讲结束后回答相关问题。这里我要详谈的是伊斯兰如何看待女性,女性的本质如何。会像古希腊哲学家或早期教会神父那样,视女性为不完整的人吗?会认为女性是万恶之源,恶魔的陷阱,提醒人们时刻警惕防备吗?穆斯林如何理解女性呢?正如前文所述,一旦我们深入研究源自《古兰经》的伊斯兰传统,这个问题就会一目了然:穆斯林相信男女同祖,同是人类,人性相同。也许我们现在会坚决支持这种观点,但最初的西方文明却拥有不同的传统:女性不是完整的人。
我们发现,存在了1400多年的革命性观念,在西方却是近百年才被提出的,也才慢慢被西方知识分子接受不久。最初他们并不认为女性是完整的人。而《古兰经》在描述人类的起源时告诉我们:
“众人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你们,我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宗族,以便你们互相认识。在真主看来,你们中最尊贵者,是你们中最敬畏者。”(《古兰经》 49:13)
这节经文告诉我们,人类同出于一男一女,男女人性相同。
另外,《古兰经》中以讨论女性律法而命名的“妇女章”,开篇就提到了人类的创造,说人类来自一男一女,他们就是阿丹和哈娃:
“众人啊!你们当敬畏你们的主,他从一个人创造你们, 他把那个人的配偶造成与他同类的,并且从他们俩创造许多男人和女人。”(《古兰经》 4:1)
这里再次提到了男女同出一源,是一家,一双父母,也表明男女同是完整的人。
此外,先知穆罕默德的言行默认——圣训,作为伊斯兰的第二源泉,也明确提到了,女性和男性是同胞一对,人性相同,本质相同。《古兰经》和圣训多次强调了这个问题。
正如前述,当我们反思西方传统如何视女性为不完整的人,女性如何不具有人性时,理解伊斯兰的女性概念就显得非常重要。尽管现在看来不怎么惊讶,因为现在男女都被认为是完整的人了,但是,我们要知道,这种观念在西方是近百年来才出现和被普遍接受的。
女性地位的提升(3/5)核心差异
- 由 Ali Al-Timimi
- 发布时间 07 Nov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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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们谈谈人活着的目的。人奋斗一生,最终将何去何从?奋斗会怎样,不奋斗又会怎样?
伊斯兰作为安拉启示的真理的宗教,教导穆斯林人来到世界有着自己的目标,而安拉的创造也自有哲理和智慧。安拉创造人绝非陡然,绝非游戏,他创造人类的目的已经在《古兰经》中阐明了,那就是要人类崇拜安拉。因此,男性和女性的本质相同,目标相同,那就是崇拜安拉。这是伊斯兰文明和伊斯兰文化的核心所在。
伊斯兰文明和伊斯兰文化以伊斯兰教义为基础,那么,美国文化呢?它以什么为基础呢?它以开国元勋的著作为基础,以自由宣言和理想为基础,以美国宪法为基础。究竟是君主制还是民主制,开国元勋早有论述,实际上那是以政治思想为基础的。也许美国的一些传统可以追溯到基督教的部分观念,但它的本质是政治思想,这也就区别于伊斯兰作为宗教的本质了。
伊斯兰1400多年的文明以宗教为根基,对于穆斯林来说,人生活的最大目标就是敬拜独一的安拉,它也是“穆斯林”一词的基本涵义。
穆斯林无种族、民族、性别和年龄的区分,凡是服从安拉的人都是穆斯林。伊斯兰是指服从安拉的意志,全盘自主地服从安拉,因此,伊斯兰被称为服从的宗教。其中最为重要的方面之一是,男女共同见证:除安拉外绝无应受崇拜的,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力行每日五番拜功;斋月斋戒;麦加朝觐;缴纳天课。他们有共同的信仰,相同的价值观念,一致的言行举止。这些基本要素用于区分一个人是否是穆斯林。这些是与其他传统宗教最大的区别,极其重要。比如,在穆圣出生之前,法国主教们还在讨论女性是否恶魔附身,她们存在的目的,是否崇拜神,是否进能天堂。讨论最终确定,女性被恶魔附身。但与传统不同的是,她们存在的目的不只是崇拜神,还要服务男性!
然而,在伊斯兰中,服从并不意味着女性服从男性,而是他们共同服从安拉。当你阅读《古兰经》时,你会很容易发现信士信女都能进天堂,这是每个穆斯林奋斗一生的目标和方向,也是伊斯兰文明的基础所在。但是,背叛安拉,不崇拜安拉,就会受到惩罚,男女也无区别。这也是《古兰经》提到法律法规时,把男女都统括在其中的原因所在。《古兰经》中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简而言之,伊斯兰对男女的看法是:都是人,目标相同,义务和回报相同,旨在敬拜安拉,建设人类文明。如前所述,它打破传统宗教的陈规,超越了伊斯兰之前哲学家的政治思想和社会思想。西方女性近年才拥有的权利,伊斯兰早在1400多年前就赋予了穆斯林女性,如经济独立权、遗产继承权、政治参与权、服役权和受教育权等。
穆圣时期,有一项权利是,女性可以参与军事抗击敌人,她们被认为是女圣门弟子,自己和近亲都属于保护民。基督教中耶稣的门徒被称为使徒,伊斯兰中穆圣的弟子被称为圣门弟子。与使徒只有12个不同,圣门弟子成千上万,男女老幼均有。记得在穆圣回到麦加时,麦加有一位女圣门弟子叫温姆·哈尼,她哥哥是主要的圣门弟子之一,娶了穆圣的女儿。当时有一伙人因曾经对穆斯林犯下的罪恶而允许穆斯林诛杀之,阿里曾追杀其中的两名,这两人求庇于她,她就为两位求情,得到了穆圣的赦免。
也许,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政治权利吧。战争期间政治庇护,近年在西方很新颖,但在1400多年前的伊斯兰社会中就已经是传统了。我们所说的公民参与权,在伊斯兰中,有全民参与也有个体参与。比如,作为伊斯兰五大支柱之一的朝觐,就是个体参与权的体现,男女不限,均可参加。而全民参与的功修是一年两次节日拜,一次朝觐之后,一次斋月之后,男女一起参与。同样,在伊斯兰中男女的社会义务也相同。比如:
“信道的男女互为保护人,他们劝善戒恶,谨守拜功,完纳天课,服从真主及其使者,这等人真主将怜悯他们。真主确是万能的,确是至睿的。”(《古兰经》9:71)
女性地位的提升(4/5) :平等而有别
- 由 Ali Al-Timi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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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文结尾的经文中我们发现,如同社会个体一样,男女互为保护人,谨守拜功,完纳天课,为了更高的目标——共同信仰和服从安拉,服从使者,获得安拉的喜悦和怜悯而奋斗。这是非常重要的概念,与今天西方的传统相对立。
尽管伊斯兰肯定了男女人性相同,但也同时确定了男女有别。所谓有别,是不是意味着男人性本善,女人性本恶吗?绝不是!阅读《古兰经》时,我们读到:
“以笼罩时的黑夜发誓,以显著时的白昼发誓,以创造男性和女性的主发誓,你们的行为,确是不同的。”(《古兰经》92:1--4)
安拉创造了黑夜,创造了白昼。当夜幕降临时,黑夜笼罩了大地;当太阳升起时,日光照耀在大地。安拉创造了男性,创造了女性。有的人为追求安拉的喜悦而孜孜不倦地奋斗,有的人却在违抗安拉的道路上越行越远;有的人乐善好施,有的人恶贯满盈。上面这节经文的哲理是什么呢?为何提到黑夜白天,然后又提到男性女性呢?这就说明黑夜和白天背后各有哲理。科学分析发现,只有黑夜而没有日光时,人体荷尔蒙就不能再生,人就会死去。同样,只有白天而没有黑夜时,人得不到修生养息的机会,人也不能生存。谁能说黑夜好白天恶,或者白天好黑夜恶呢?同样,谁能说男好还是女好呢?他们各有角色,各司其职。
这是西方思想和伊斯兰思想争论的焦点。相同的是,西方思想基本上接受男女人性相同,而穆斯林对此相信并奉行1400多年了。不同的是,最初西方的思想认为,女性不具有完整的人性,后来的思想发展为,性别由环境和教育决定,因此,没有真正的分工。但在伊斯兰中,男女各有角色承担。是谁规定了这些角色呢?只有独一的创造者。比如,女性的母性是天生的,不是由教育或环境决定的,她们比男性更懂得照顾子女,这既是人类传统,又因为心理和生理上的联系,因此,女性是养育子女的首选。相对父亲来说,孩子更应该孝敬的是母亲。这也是穆圣连续三次回答最应该孝敬的人是母亲,其次是父亲的原因。
正如《古兰经》所说:
“我曾命人孝敬父母——他母亲弱上加弱地怀着他,他的断乳是在两年之中——我说:你应当感谢我和你的父母。”(《古兰经》31:14)
孝敬父母,对他们的孝敬不只是做表面文章,而是要切切实实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体现出来。母亲的天性不只是文化传统,内在的联系让她们与孩子的亲密程度比父亲更亲近。她们应该得到更多的尊重,同时她们也具有更大的责任。
以上种种只是证明伊斯兰认可两性的一个例子而已,伊斯兰不接受性别由教育和环境来决定的说法。即便男女性别不同,他们也不是互相克制的,那是西方思想尤其是女权主义思想的体现。所谓男女之间的性别之争,在伊斯兰中是不存在的。男女互相合作,犹如黑夜白天轮流,互相依赖相互作用。不能只要白天不要黑夜,反之亦然。同样,也不能只要男性不要女性,反之亦然。他们是互补的,相生的,有着共同的目标,共同的方向,那就是穆斯林所期盼的今后两世的成功。
女性地位的提升(5/5) :结论
- 由 Ali Al-Timi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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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让我们看看两种世界观的适应性。前面我们已经讨论了许多概念和思想观念,但是,在真正应用时,哪个更成功呢?哪个为人类带来更多的福祉呢?是西方世俗观还是伊斯兰宗教观?就用实例来与大家分享吧。
去年夏天,我在北京参加联合国第四届全球妇女大会,其中一个论坛是提升和加强女性地位的。这一论坛目的崇高,没有争议,它集中讨论了贫穷、健康、金融、冲突和暴力等问题。其中一个议题涉及到女孩,也就是未来女性的地位。作为东道主的中国,自古以来就以弃女婴闻名于世。中国人口基数大,计划生育只允许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中国传统重男轻女的思想在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下表现得淋漓尽致,一对夫妇,当妻子怀了女孩后,做出令人发指的决定:要么流产,要么弃婴。以便争取机会生男孩。
因为本届会议在中国召开,联合国不想深入探讨,原因是政府对此不太关心。即便相关问题处理的方式得当,在未来25-50年内,世界儿童特别是女孩的地位也不会明显提高。联合国之所以在二战后成立,其中有一个原因就是欧洲六百万犹太人被屠杀。但是,联合国成立五十年后,同样是在欧洲,波斯尼亚依旧出现种族屠杀。联合国成立后相继出现的所有的人权法案,所有的人类宣言,也都是在这五十年内出现的,但屠杀依旧。
回想穆圣出生前的阿拉伯半岛,也有活埋女婴的恶俗。之所以那样做,主要原因是贫穷。沙漠居民没有固定居所,只有少量贸易,生活艰难,度日如年。因为害怕贫穷,所以活埋女婴。《古兰经》严厉谴责了活埋女婴和歧视女孩的恶俗:
“当他们中的一个人听说自己的妻子生女儿的时候,他的脸黯然失色,而且满腹牢骚。他为这个噩耗而不与宗族会面,他多方考虑:究竟是忍辱保留她呢?还是把她活埋在土里呢?”《古兰经》 (16:58-59)
穆圣为圣前,后来成为圣门弟子的一个人也活埋过自己女儿。他问穆圣:“我也曾埋过女儿,为了安拉接受我的忏悔,我放弃异教放弃偶像,不再杀人,信仰伊斯兰,祈求安拉饶恕,我能进天堂吗?”因为有伊斯兰的教导,有穆圣的说教,活埋女婴的恶俗很快在信仰了伊斯兰的阿拉伯人中绝迹。
伊斯兰不仅从人们的意识形态中成功消除了活埋女婴,歧视女子的消极思想意识,还积极倡导女子教育,提高她们的社会地位。这正是我要强调的重点。当然,我们可以回顾人权宣言,其真伪权且不论,但其目标始终没有达到,因为波斯尼亚大屠杀是在人权宣言之后出现的。
总之,伊斯兰文明与其他文明不同,首先,伊斯兰文明的渊源来自安拉的启示,其次,这个文明的传播与发展与女性的支持是分不开的的,因为信仰穆圣的第一人就是他的妻子赫迪杰,她运用自己的财富,从穆圣为圣的第一年时刻,给穆圣以支持、鼓励,并帮助他传播使命。而当时麦加的多神教徒没有宗教自由的概念,也不允许信仰自由。因为伊斯兰不像阿拉伯异教徒的传统宗教,所以他们视伊斯兰为起义,为狂风暴雨,害怕改变伊斯兰他们的传统,损害他们的利益,他们开始用折磨、屠杀等一系列残忍手段迫害新穆斯林,想阻止伊斯兰的传播。但是,他们非但没有消灭它,反而让伊斯兰发扬光大,如今穆罕默德的使命传遍了全世界,有约15亿人信仰伊斯兰。穆斯林遍布各个大陆,即便是联合国召开大会时所在的北京,也有一座一千多年的清真寺。这体现了伊斯兰的发展,伊斯兰精神不只是中东现象或者阿拉伯现象,它是全人类全世界的宗教。
回顾伊斯兰历史,伊斯兰的传播,主要归功于穆圣身边几位重要的圣门弟子,其中一位女圣门弟子就是圣妻阿伊莎。她是传述圣训较多的一位女圣门弟子,精通教义和法律判令,同时也最能阐释古兰经和圣训。如果回顾其他文明的历史,几乎见不到有哪位女性扮演过如此重要的角色。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都是男性。早期教会神父的作品是男人完成的,直到今天,女学者概念也仅限于教会的某些领域;法国大革命期间启蒙思想的主要作家都是男性;美国开国元勋也都是男性。伊斯兰是一个众所周知的文明,它的传播和根基是在女性帮助下建立的,历史事实不需多解释,也不会感到羞愧。人们接受穆圣的教义,支持它,传播它,从而让全世界了解了伊斯兰。
关于伊斯兰如何提高女性地位的话题,暂时就谈到这里,有机会再做探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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