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的凝聚力(2/4):夫妻的角色
- 由 Jamaal al-Din Zarabozo (© 2009 IslamReligion.com)
- 发布时间 06 Dec 2009
- 最后修改时间 14 Dec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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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1]
伊斯兰非常重视婚姻问题。《古兰经》指出,男女是相生的。有许多《古兰经》经文提醒人们,男女同源。通过一个坚固的约定,彼此之间建立相互依存的联系,确定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安拉在《古兰经》第四章《妇女》章中指说:
“众人啊!你们当敬畏你们的主,他从一个人创造你们,他把那个人的配偶造成与他同类的,并且从他们俩创造许多男人和女人。你们当敬畏安拉——你们常假借他的名义,而要求相互的权利的主。你们当尊重血亲。安拉确是监视你们的。”(《古兰经》4:1)
然而,两性不止在起源上有共同之处,安拉还指出,在配偶的心里,安拉赋予了爱和爱情,这是安拉的迹象之一。对于能理解的人们来说,这是一种潜在的征兆。换句话说,凡是理解这一征兆的人,能看到安拉之奇妙造化,并能始终提醒自己:这是安拉的大能的体现,是安拉在这个世界上造化的完美和仁慈的表现。安拉说:
“他的一种迹象是:他从你们的同类中为你们创造配偶,以便你们依恋她们,并且使你们互相爱悦,互相怜恤。对于能思维的民众,此中确有许多迹象。”(《古兰经》30;21)
安拉又说:
“他从一个人创造你们,他使那个人的配偶与他同类,以便他依恋她……”(《古兰经》7;189)
因此,根据《古兰经》的教导,夫妻之间应该互敬、互爱、相互理解。安拉命令男子善待妻子:
“你们当善待她们。如果你们厌恶她们,(那末,你们应当忍受她们),因为,或许你们厌恶一件事,而安拉在那件事中安置下许多福利。”(《古兰经》4;19)
在根据伊斯兰的观点看来,在此陈述明确婚姻的动机,这是很有必要的。因为许多时候,进入婚姻殿堂或将要进入婚姻殿堂的人们,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结婚的目的和将在婚姻中扮演的的角色,和动机。结果,当他们结了婚以后,这些人并没有意识到不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什么样的责任。但是,如果从婚姻一开始,就懂得婚姻的目的,知道与婚姻相关的、应承担的责任,那么,这桩婚姻将是成功的,也将是持久的。明确婚姻之动机、责任的人知道夫妻彼此之间的期待、夫妻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也知道尊重彼此的感情与权利。
很明显,婚姻的意义不只是“有趣”或者是满足“动物的欲望”,其实在婚姻中,有比这种相互满足欲望更高的意义。婚姻的意义还包括[2]:繁衍后代、体验性愉悦、实现人的全面成熟、生活中相互帮助、相互抚慰、获得健康的心理和生理、保障健康的社会道德风尚、使下一代人在更为有利的道德和社会环境中健康成长、密切家人之间的联系……
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为了使婚姻更健康,缔结婚约的每一方应该完全理解他或她的权利、角色和义务。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伊斯兰法明确规定了穆斯林夫妻的权利和义务。首先,进入婚约的人必须是穆斯林。在伊斯兰看来,他或她是有共同信仰的兄妹。因此,伊斯兰关于穆斯林兄弟关系的要求以及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夫妻之间。有很多书籍专门论述了穆斯林的操行、兄弟情谊、友爱、以及相互间以诚相待等原则,这些原则可以应用于一个已婚的人对待自己的配偶上,因为他的配偶就是他的伊斯兰关系层和伊斯兰社区的一份子。先知穆穆罕默德也是这样强调的:
“你们任何人都不能成为真正的信士,直到他爱护他的兄弟就像爱护自己一样。”[3]
然而,夫妻间较之于他人之间有更多的权利与义务,这是因为他们之间业已结成坚固的盟约,这一盟约把双方紧密联系在一起。[4]
因此,当我们论述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时,不应该用淡漠的态度或时下流行的观点来衡量。夫妻之间的关系不只局限于法律所规定的、双方必须遵守的权利和义务上,更重要的是夫妻应互爱、互助、互相理解,一方应充分考虑另一方的需求和能力,应努力使对方感到幸福。有时夫妻双方都应作出让步,而不单纯地要求对方完全履行婚姻中所规定的义务。实际上,夫妻双方都不一定完全履行对对方的义务,就能使对方感到幸福。因此,夫妻双方必须认识到对方的缺点,并接受这一缺点。
先知特别劝诫丈夫们,要他们以优美的态度对待妻子——这或许是因为丈夫们权威更大、体质更强。先知说:“你们中,最优秀的人便是善待家人(妻子)的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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